简体 繁體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加入收藏 登录 注册 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山
市场监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 索引号:scjdglj-2022-00041 来源: 时间:2022-07-2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 单位基本概况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30人,机关工勤编制10人,市场监管执法队编制20人(人员类型待定),3个直属事业单位编制13人,乡镇监管所编制未定。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正式职工165人,行政人员:86人,事业人员:79人。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商标品牌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县辖区内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全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督办查处重大案件,规范市场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5)负责质量宏观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和指导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7)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指导乡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职责。

(18)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乡镇工作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下设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股,质量发展与标准化股,登记注册与政务服务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投诉举报受理与应急管理股15个业务股室和派出机构15个乡镇监管所。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2137.1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37.14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813.50万元增加323.64万元,增长17.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0万元,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没有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没有变化,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0万元,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91.1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141.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26.42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1698.29万元增加128.13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工资调标。项目支出314.77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21.31万元增加293.46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1.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19万元,农林水支出:33.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37.14万元,与上年1813.50万元相比增加323.64万元,增加17.8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7.14万元,与上年1813.50万元相比增加323.64万元,增长17.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0万元相比没有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93.11万元,与上年1787.69万元相比增加405.42万元,增长22.68%,完成年初预算1347.56万元的162.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1.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1342.99元的15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追加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3.48万元的5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死亡抚恤金。

3.农林水支出33.09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万元。

 1.人员经费18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4万元,决算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2021年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3.0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99%,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56批次,接待人次178人,较上年下降0.99%,减少0.03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万元,比 2020年282.06万元减少247.46万元,下降87.7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组织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费,食药监专项业务费,产品质量检验及质量强县工作保障经费,集贸市场计量鉴定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协管员补助,价格监管业务经费,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经费,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等10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16.28万元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实施的10个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产品质量检验费及质量强县工作保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村级协管员补助绩效绩效自评表.xls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集贸市场计量鉴定费绩效自评表.xls

价格监管业务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费绩效自评表.xls

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食药监专项业务费绩效自评表.xls

乡镇监管所执法办案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经费绩效自评表.xls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