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各类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大型普查调查工作;负责大型普查调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
5、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8、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县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11、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关下设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办公室、综合核算法规股、工商能源统计股、投资服务统计股和农业农村统计股。共有职工21人,其中在职职工17人,临时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4人。
二、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5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51.1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41.92万元增加109.1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88万元,为年度无条件支出需要结转继续使用经费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2万元,较2020年241.92万元增加73.13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11万元,与上年253.65万元相比增加97.46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增加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武山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2万元,与上年253.65万元相比增加98.35万元,增长27.9%;完成年初预算172.68万元的2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县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
2、卫生健康支出0.18万元,为单位职工体检费。
3、农林水支出7.28万元,主要是帮扶工作队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9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9.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2.日常公用经费1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决算0.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武山县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统计局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统计局组织对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0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完成度达到100%,完成情况良好。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6个项目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均在96分以上,自评结论均为优。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武山县统计局绩效自评表
2.2021年武山县统计局决算公开表202304131634048589.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