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方案和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并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各类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大型普查调查工作;负责大型普查调查的方案设计和实施;负责普查调查的技术工作;组织编辑出版相关普查调查统计资料,开展分析、预测和研究工作,对外提供资料和咨询服务。
(四)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环境等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县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方案,逐步实现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通讯网络化、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服务社会化;制定计算机网络管理的相关细则,监测预警网络设备运行状态;加强全县统计系统计算机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十)指导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统计局机关共有职工18人,下设办公室、综合核算法规股、工商能源统计股、农业农村统计股、投资服务统计股等5个业务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322.9654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9654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365401万元,增长48.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22.965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0.355401万元,增长48.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1559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692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3218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4.630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9654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905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405401万元,增加43.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98.0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96万元,增加48.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2023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4.培训费1.8288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2884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5.会议费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6.机关运行经费26.4399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39996万元,增长1.22%,增长的主要原因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6.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2年本单位购置固定资产17万元,主要为“四上”企业奖励设备台式电脑、激光打印机、文件柜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无
2.项目实施主体:无
3.实施周期及计划:无
4.年度预算安排:无
5.项目概况:无
6.项目总目标:无
7.项目立项依据:无
8.项目绩效:无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通过武山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5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2.2022年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绩效运行监控有关要求,开展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包括5个项目的项目执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2022年绩效评价管理: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2023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