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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简介

发布机构: 索引号:zfj-2020-00005 来源: 时间:2024-01-24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武山县城市管理执法队),隶属于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山县城市管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基本情况

  2006年4月,武山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执法局)组建成立,同时挂武山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县执法大队)的牌子,为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正科级建制。2014年11月,武山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其机构性质、隶属关系、机构级别、职责职务、人员编制及经费供给形式不变。2024年5月武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武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山县城市管理局),内设四室三股七个执法中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以行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相关领域执法职能,截至目前,全局共有执法人员58人,协管员20人。

  二、主要职责

  (一)主要集中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八)户外宣传广告(门头牌匾)设置的审批权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总支会、办公会、队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机关各股室、各执法中队工作和对上级指示、党总支部会、队务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负责对文电的收发、传递、文印的把关督办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对机关、各执法中队岗位责任制的制定工作和年度考评会的牵头筹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制股

  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他诉讼、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的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定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管理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等工作。

  (三)督查股

  负责对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督查必须遵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公开、公正、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坚持从严治队、实事求是、公正严明。

  (四)财务室

  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清查,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对会计账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对单位的财务档案要立册,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及保管制度;记账要及时、准确,明细账要日清月结、总账定期核查,做到帐实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单位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信访室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电话举报;受理涉及党风政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询问等问题;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反映信访工作情况,筛选案件线索;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直接查办急待查明、易查易结等信访案件;做好每季度的信访综合分析,本室职责范围内的文稿材料的草拟、报送工作;制定实施有关信访举报规章制度,对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档案室

 ‌      起草并监督执行本单位的档案工作的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确保这些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本机关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确保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符合规范,避免遗漏或错误。本机关档案的管理: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用性。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和资料的及时归档,避免遗失或损坏。

  (七)后勤保障股

  负责制定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计划;负责管理执法工具、执法车辆;负责办公用品等采购工作;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各中队、股室消防安全情况,防患未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执法中队

  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第四中队、第五中队、机动一中队、机动二中队。

  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摊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政处罚权。  

  负责人:孙永刚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城关镇陈门村南滨河路960号

  邮政编码:741300

  办公电话:0938-4938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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