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8)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洛门镇人民政府单位机构设置共10个,其中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5个。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864.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84.79万元,下降66.5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86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4.5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86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61万元,占28.15%;项目支出4931.89万元,占71.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864.5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3323.95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73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及一般预算安排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1.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5.32万元,占3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47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66.26万元,占1.24%;节能环保支出234.00万元,占4.36%;城乡社区支出500.00万元,占9.33%;农林水支出2273.27万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134.68万元,占2.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58.47万元,支出决算为536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59万元,支出决算为6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无增减。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89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2.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4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00.00万元,本年支出15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此资金是洛门镇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全部用于洛门镇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指标调整。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4.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外事接待。
5.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6.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8.17万元;电费1.84万元;邮电费9.82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培训费14.65万元;工会经费11.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8万元。
7.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3万元,下降5.4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7.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镇区环境卫生治理及镇区交通秩序维护。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组织对“洛门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洛门镇响河村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洛门镇蓼阳村乡村示范村建设”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万元,项目的实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拓展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增加村级收入,促进村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洛门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洛门镇响河村乡村示范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洛门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70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建日光温室阳棚352平方米,温室喷淋灌溉系统15平方米,水肥一体化系统1套,园区水电系统、物联网系统及控制中心和移动苗床喷灌机系统;二是完成资金拨付,三是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村集体收入较少;二是对村民的带动发挥作用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二是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洛门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洛门镇响河村乡村示范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硬化厚15cm的巷道3200平方米,排水渠50米,砌墙85米,高2.2米,埋设管道800米,整治墙体1000平方米,搭设钢架大棚195亩,沿线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三是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村集体收入较少;二是对村民的带动发挥作用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二是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洛门镇响河村乡村示范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洛门镇蓼阳村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硬化805平方米,浆砌石护坡400平方米,回填砂夹石2400平方米。;二是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三是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级村集体收入较少;二是对村民的带动发挥作用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二是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洛门镇蓼阳村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2023年洛门镇重点绩效评价报告.pdf】
附件【2023年洛门镇蓼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评价报告.docx】
附件【2023年洛门镇蓼阳村乡村示范村建设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洛门镇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评价报告.docx】
附件【2023年洛门镇蔬菜育苗基地建设自评表.xlsx】
附件【2023年响河村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附件【2023年响河村乡村示范村创建项目自评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