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8)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洛门镇人民政府单位机构设置共10个,其中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5个
二、洛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0416.1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369.47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281.18万元增加2088.29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项目增加。
2.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30.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299.99万元增加1130.18万元,增长34.2%,增长原因项目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40%增长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无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613.0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洛门镇人民政府支出为10416.1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81.01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3440.38万元减少2059.37万元,下降59.8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9035.17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3318.4万元增加5716.77万元,增长172.27%,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1.5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5.3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70.5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692.24万元;
7.农林水支出2095.94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1万元;
10.其他支出1743.09万元;
11.抗疫特别国债支出5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洛门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16.19万元,与上年6841.28万元相比增加3574.91万元,增长52.2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9.47万元,与上年3281.18万元相比增加2088.29万元,增长63.6%; 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30.17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3299.99万元增加1130.18万元,增长34.2%;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洛门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69.47万元,与上年3281.18万元相比增加2088.29万元,增长63.6%;完成年初预算2904.32万元的184.8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1.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1059.8万元的9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安监站工作经费,为新增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5.30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完成年初数0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70.51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卫生整治,完成年初数171.51万元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2095.94万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支出及乡村振兴项目支出,完成年初数1529.56万元的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7.交通运输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二中道路建设支出,完成预算数0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新增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洛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1.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1.人员经费130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6万元,决算0.9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无。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0.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加油。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5万元,比 2020年75.45万元,较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其他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镇区交通信号灯)。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基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08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共组织对洛门镇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4.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417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村干部报酬得分100,村干部养老保险得分100,村级办公经费得分98,组干部报酬得分100,社区办公经费得分100,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得分100,一事一议巷道硬化得分100,洛门试点改革补助资金得分100,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经费得分100,洛门镇国土出让补助资金得分100。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公开数据(汇总)202305171052328292.XLS
2.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2021年决算公开数据(本级)202305171053075219.XLS
3.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村干部报酬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4.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村级办公经费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5.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误工补贴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6.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试点改革补助资金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7.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补助资金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8.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村级养老保险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9.武山县洛门镇人民社区办公经费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10.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11.武山县洛门镇人民政府政府购买环卫服务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12.武山县洛门镇人组干部报酬2021年绩效自评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