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发〔2022〕64号
温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现将《温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加强协作,抓好贯彻落实。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温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按照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温泉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乡村建设、文化旅游、水利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两个根本”,深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破解深层问题,全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康养温泉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贯彻落实《温泉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前两年整治的基础上,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总结提炼形成长效机制,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工作。在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乡村建设、文化旅游、水利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在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围绕全镇近几年各类生产安全工作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城、重大风险、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明确了全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分析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存在问题整治,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明确各自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查找各自存在重点隐患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抓好资金和精力投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存在的弱项和短板,聚焦重点、难点,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总体要求,以“更加注重深层次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标本兼治”为导向,深入分析,建立发现、解决问题的工作推进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具有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的重大安全生产战略行动,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深刻领会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重要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责任不松、全方位推动各自涉及范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村委主要负责同志、镇直及驻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任务落实,严格按照 “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自主体责任。要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和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十五项硬措施的贯彻落实,迅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巡查检查,推动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
(三)强化闭环整改。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好各自领域内出现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对超出自身整改责任范围的,及时与镇上沟通,向上级部门报送,申请县级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销号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行业、涉及人员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四)强化监管执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主动跟进、发现问题,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协同,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对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涉及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做好存在问题整改。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优质服务水平,指导帮助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附件:温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温泉镇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深化理论武装。2022年底前,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村委、镇直及驻镇各单位日常学习内容,各村、镇直及驻镇各单位理论学习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全体干部、职工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将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精准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心中。(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学习的必修内容。(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三)深度宣传推广。在全镇21个行政村,86个自然组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通过微信、村级大喇叭、手提喇叭以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分时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各企业对职工同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四)强化全员责任落实。各村要加强村班子的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对各自然村组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甘肃武山矿泉疗养院、兰铁国旅洛门分公司、学区等单位要加强主要责任人及分管安全人员责任落实,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五)强化安全风险防控。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督查通报村委、镇直及驻镇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发现的问题,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各村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制度,加强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参与力度。(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
(七)引导社会力量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引导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与问题治理,保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聘请专业消防、特种设备的专业检修与维护等方面人员,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等。(责任单位: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八)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地实施。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按照从易到难、从重点到一般的原则,督促各领域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甘肃武山矿泉疗养院、兰铁国旅洛门分公司、学区、温泉山庄等,要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达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全面覆盖、高危行业领域保险产品体系完备、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企业事故预防能力显著提高的工作良好局面。(责任单位: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九)切实管控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醇基燃料、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分析研判,开展兰渝2条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涉及村庄及油气管道周边违规施工、取土、挖沙等情况,督促各村同步做好油气管道周边群众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及油气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监管;开展油气管道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突出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地、管道穿越点等重点地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等。
(责任单位:相关村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镇域内施工单位管理,将镇域内较大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管理纳入全镇安全管理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开展,严禁施工方以各种名义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单位;建立非煤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加强非煤矿山的日常监管措施,严防乱采乱挖行为,全面提升镇域内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责任单位:相关村委、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消防安全整治
(十二)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聚焦公众聚集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旅游场所、学校实验室等重要场所,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消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坚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季度督查机制,全面减少和消除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损毁、过期、失效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十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持续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沿街店铺燃气安全监管,聚焦彩钢板建筑、用电用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发现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做到发现问题早整治,全面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十四)持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各村严把县道、乡道、村道 “三条路”,重点检查客车、农用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严厉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两客一危”、“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超员、非法接送学生等问题。加强夜间、清晨时段的路面巡逻和检查执法,推动“一盔一带”落实;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自身单位用车、职工用车安全管理,严格督促落实车辆维护、保养,驾驶人管理等。(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八、乡村建设安全整治
(十五)深入推进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村对辖区内所有自建房屋(含辖区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资质施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设施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或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情形。尤其是自建房用于出租租赁、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十六)持续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监管。在污水处理、焚烧炉等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过程中,各企事业单位要重点对环保设施进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好日常监管,严格操作流程,实现运营产生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严禁出现设备产生危险废物乱倒乱排现象。(责任单位:相关镇直及驻镇单位)
十、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十七)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隐患清单,推动动态更新、落实闭环整改、推动各类学校持续完善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存储方式、用途、风险点等档案,实现实险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温泉学区)
(十八)深化文旅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文旅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堵塞应急疏散通道和无消防水源等风险隐患。持续深化全镇文旅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镇直及驻镇单位)
(十九)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电梯维保、起重机械使用环节中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超许可范围施工等行为。(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涉及镇直及驻镇单位)
(二十)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水利工作中涉及的河、塘、沟、坝中重要危险部位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识,隔离护栏等情况;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开展隐患排查情况;渠道、拦水带等重要危险部位按照要求设置禁止游泳、攀爬等安全警示标识,设立隔离护栏;(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