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委:
各相关村委: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经镇政府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汪迎珍等4户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批准如下:
一、各相关村委和批准的农户必须配合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进行监管和验收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各川区村宅基地户均面积不超过0.2亩,山区村宅基地户均面积不超过0.25亩。
三、该批准宅基地只能作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四、修建村委会、村文化广场等其它公共设施占用土地可做为配套设施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节约土地的原则,用多少批多少,不准多批多占或挪做它用。
五、各村要积极配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及县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武山县温泉镇2022年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花名册点击查看.xlsx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