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7、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8、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1、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机关下设6个事业机构
二、高楼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616.3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597.33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569.76万元增加27.57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高楼镇人民政府支出为1614.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1.98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651.13万元减少59.15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022.97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908.63万元增加114.34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13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2.33万元,农林水支出668.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高楼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7.33万元,与上年1498.15万元相比增加99.18万元,增长6.6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7.1万元,与上年1295.69万元相比减少18.59万元,下降1.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23万元,与上年56.46万元相比增加263.77万元,增长467.1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高楼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87.62万元,与上年1343.83万元相比减少56.21万元,下降4.18%;完成年初预算833.96万元的154.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455.39万元的13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武装工作基层建设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乡镇交管站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4.科学技术支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项目经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主要是抚恤金、遗属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5.78万元,主要是计生税改转移支付、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主要是乡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万元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安排增加。
8.农林水支出668.12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帮扶队工作经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382.58万元的17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楼镇人民政府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78万元。
1.人员经费51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2.8万元,决算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高楼镇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高楼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购置费20.9万元,有新购置车辆。
2021年高楼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运行费0.9万元,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1.15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13.04%,变动原因为上级业务检查次数及人数均下降,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相应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25批次,接待人次480人,较上年下降12%,减少0.15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7万元,比 2020年64.39万元增加12.58万元,增长19.54%。主要原因是办公成本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组织对1.村干部报酬,2.组干部报酬绩,3.村级办公经费,4村干部养老保险经费,5.乡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6.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误工补贴,7.202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67万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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