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办案协调会
5月18日,武山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县行政复议办案协调会,传达学习了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行政复议办案协调会议等精神,解读了《武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并通报了全县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和行政应诉情况。
会议强调,今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全县只保留县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集中行使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以县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起诉的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并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开展全县行政复议应诉宣传、培训、监督等。
会议要求,各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武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规范执法行为。要强化宣传引导,做好复议改革宣传解读,确保群众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新政策、新变化,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准确找到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县级执法单位虽无行政复议职能,但作为执法主体,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向司法行政机关按期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证据材料是其职责所在。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渠道和机关,告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后的不同变化。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加强衔接配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