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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共治市场整治行动】县市场监管局洛门所开展食醋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王诚哲 审核:
发布日期:2022-03-1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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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食醋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提升食醋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县局《关于开展食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部署会议要求,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洛门所对辖区内食醋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现已检查食醋生产企业2家,食醋经营门店1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高企业自律意识。检查中,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食醋产品抽检监测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指导辖区食醋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普法宣传,要求企业定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主动担责,诚信自律,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按照食醋加工生产标准,依法依规开展食醋生产加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定期开展食醋安全生产方面的自查自纠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强化及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

二是检查原辅材料进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人员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仔细查验细致比对企业原辅料进购台账及记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规范产品出厂检验及生产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信息。严厉打击食醋生产企业以次充好,勾兑加工食醋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醋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新投产首批食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要求,标准组织生产,保证生产过程控制与操作规程一致,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紧盯薄弱环节,严防不合格食醋流向市场。执法人员聚集重点,紧盯薄弱环节,以食用醋用量比较大的牛肉面馆、臊子面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及食醋经营店、小摊点为依托,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看食醋经营门店是否证照齐全,严禁购进及非法销售不合格食醋,自觉抵制不合格产品,要求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经营,通过专项排查整治,不断规范食醋市场经营秩序,防止不合格食醋流向市场。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指导督促食醋生产企业3月底前全部加入应用“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管理平台,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醋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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