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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洛门所“四强化”筑牢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洛门所
 作者:王诚哲 审核:
发布日期:2022-03-1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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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及安排部署要求,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洛门所积极行动,对辖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检查大型商超4家,药店22家,餐饮店及小食杂店112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意识。结合辖区市场分布特点,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分类监管、突出重点、紧盯薄弱环节,要求洛门所全体执法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保持自觉,要求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克服麻痹思想,督促指导辖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应用好现代网络智慧监管优势,做到技防、人防、物防相结合,要求辖区内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大型经营场所入口处利用喇叭,电子屏幕等设备循环、重复、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等提醒内容,牢固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不当疫情防控局外人的大局意识。

二是强化餐饮行业督查。指导辖区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安排专人防疫值班,督促进店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登记及引导工作,严格控制客流量,避免人员聚集,采取错峰用餐,鼓励打包带走等就餐方式,严禁餐饮服务单位近期承办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督促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筷公勺”使用,做好从业人员晨检,落实经营场所环境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三是强化冷链食品监管。以辖区内食品批发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冷链食品有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等。配合县疾控中心对冷冻冷藏及水产品定期进行核酸采样,告诫经营单位禁止销售来源不明冷藏冷冻食品,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监管,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四是强化药械监管。持续开展药品经营门店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药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对进店购药人员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严格落实“四类药”实名登记管理,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溯,并要求药械经营者对门店定期消毒等,积极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下一步,洛门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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