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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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ldxx201800010 | ||
| 标 题 | 关于新农合缴费的问题 | ||
| 姓 名 | 范* | ||
| 固定电话 | 181******32 | ||
| 地 址 | NUL* | ||
| 邮 箱 | 6*******8@qq.com | ||
| 身份证号 | 1111**********1000 | ||
| 职 务 | NULL | ||
| 写信时间 | 2018年11月3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 我是武山县杨河镇张山村村民,因为我在别的地区得知独生子女家庭每年都免交新农合保险费用,所以咨询一下咱们当地有没有这个政策?还有就是咨询一下咱们当地对独生子女家庭有没有别的优惠或者照顾政策?望主管部门给个答复。 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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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杨河镇人民政府关于 张山村村民在《书记、县长信箱》咨询 “新农合缴费”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范辉先生: 您好,2018年11月3日,您在武山政府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咨询“新农合缴费”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暂无独生子女免缴新农合参保费用这项政策。 二.我县独生子女户享受优惠政策有以下几方面: 1.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户,每月给予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励补助,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岁; 2.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户,给予夫妻双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3.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户,其子女报考省内高职以上院校(包括高职)时加10分; 4.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户,在新农保参保时为独生子女父母进行代缴,代缴标准为夫妻双方45周岁以上的300元/每人,45周岁以下(包括45周岁)100元/每人。 感谢你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理解和关注! 杨河镇人民政府 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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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武山县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 ||

信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