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罚款是较为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现就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2024.02.20 -
天水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一览表
2024.01.24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开展了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罚款事项工作。经清理,决定取消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16个罚款事项,调整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17个罚款事项。取消罚款事项的,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调整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
2023.12.25 -
关于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66号)要求,武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拟推荐杨儒平同志为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杨儒平,男,汉族,198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武山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九级职员,现任武山县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股股长。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2日,...
2023.11.08 -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了便于理解《指导意见》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
2023.10.22 -
甘肃省2024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现就甘肃省2024年选调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和数量2024年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600名,其中定向选调120名,常规选调480名。具体高校名单见附表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专升本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已经签订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023.10.16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5号《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 李强2023年8月16日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2023.09.06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
2023.08.24 -
武山县202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天水市2023年度第一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武山县2023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武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天水市2023年度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经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杨帆等54名应往届毕业生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对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2023.08.04 -
关于武山县鸳鸯镇焦寺村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的公告
武山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武山县鸳鸯镇焦寺村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公示的公告根据《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天国土资发〔2016〕221号)规定,现对《武山县鸳鸯镇焦寺村建筑用石料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一、公示内容(...
2023.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