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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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山县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领域涉企执法行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要求,现将武山县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事清单予以公示。 武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4日
2026.03.24 -
关于公布武山县签订2026年度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要求,现将武山县续签2026年度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武山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5日
2026.02.25 -
关于2026年第一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天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修订)》(天医保发〔2024〕3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武山县定点医药机构发生重大信息变更名单予以公告。 武山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9日
2026.01.20 -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严禁年底违规突击刷卡使用医保基金的公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年底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基金使用行为,防止突击刷卡,维护基金安全,现就严禁违规突击使用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定点医药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为清空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年度限额违规集中刷卡;(二)不得超量开药;(三)不得将非医保药品、非门特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门特药品报销;(四)禁止将医保卡变为“购物卡”...
2025.11.19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设立“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意见收集”功能模块的公告
为做好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优化调整工作,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设立“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意见收集”功能模块,广泛听取各方对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调整的意见建议。“按病种付费分组方案意见收集”功能模块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首页弹窗、“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首页菜单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对应入口进入,...
2025.10.29 -
关于2025年第五批武山县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天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修订)》(天医保发〔2024〕3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2025年第五批武山县定点医药机构发生重大信息变更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见附表)。序号医保信息平台医药机构编号医药机构名称机构类别变更内容变更时间备注1P62052400543武山县民生堂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变更、...
2025.09.24 -
关于开展“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专题人民建议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农业农村会议精神,打造天水市特色产业集群,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推动天水特色农产品提档升级,提升全国知名度。根据《甘肃省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办法(试行)》,为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切实将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全市农特产品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金果子”,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建议专题征集工作。...
2025.08.22 -
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医药机构公示公告
根据《天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修订)》(天医保发〔2024〕38号)、《关于推行医药机构准入医疗保障专家评估工作的通知》(天医保发〔2022〕47号)、《关于2025年全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资源配置规划的通知》(天医保发〔2025〕1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场核查(评估)和会议研究,现将拟纳入天水市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天水四零七医院甘谷康复分院等4家医药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5.05.21 -
关于2025年第一批县内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天水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修订)》(天医保发〔2024〕3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批县内发生重大信息变更的5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 武山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
2025.03.28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暂停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及报废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运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农垦集团及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和“两新”政策实施要求,经研究,拟将“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6)”“甘肃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迁移至甘肃数字政府政务云环境。系统计划于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8:00开始进行迁移,2月23日(星期日)24:00结束,迁移期间系统暂停服务。...
2025.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