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我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
一、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这是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需要。在农业上,我国种养主体分离,养猪的不种地,种地的不养猪,种养关系难以有效衔接,种养循环还有梗阻,稳定成熟的种养结合机制尚未形成。要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为契机,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让他们去干养殖场干不了、农民不愿干的事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能够把化肥降下来,把地力提上去,把粪肥用下去,把环境美起来,助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这是提高稳粮保供能力的需要。一是落实“藏粮于地”的重要途径,提升地力的有效手段,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面,就是满足人们对品质要求的重要措施。通过实践表明,增加以粪便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投入,水果、蔬菜、茶叶、粮食等农产品的口感更好、品质更优、营养更均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果有果味、菜有菜味”。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走粪肥还田的路子,符合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方向,也是提高稳粮保供能力的重要方面和重要举措。
(三)这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需要。产业兴旺对于农业来说,重点就是养殖业和种植业,我们搞好试点,处理好粪肥,把农村的环境建设好,也是促进乡村生态宜居的重要手段。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将“粪污”变成“粪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助力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创新工作机制与技术模式,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着力打造“甘味”品牌农产品,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任务目标
根据我省实际,聚焦畜牧大县、粮食和果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2023年支持11个县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在蔬菜、瓜果等主要经济作物和优质粮食作物上每县任务面积10万亩。各县区要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试点实施范围仅限耕地和园地。重点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服务,以县为单位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和技术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培育一批粪肥还田利用专业化服务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形成一批成熟的组织方式和补助方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遴选服务主体。在2022年项目实施过程中粪肥还田任务未完成、质量未达标或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服务主体应予以调整。各试点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粪肥还田“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按照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公开补充遴选粪肥收集处理、堆沤腐熟、配送还田、机械施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必须要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本条件。要引导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养殖企业(场)签订粪源收集合同,与种植农户、大户、合作社等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环节、还田数量和质量。要结合辖区内的肥源种类、种植特点、作物需肥规律、地力水平和作物目标产量,确定最佳施肥方案,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服务,指导种植农户及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化肥施用减量承诺书。
(二)创新运行服务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壮大一批有一定运营基础的服务组织,开展粪肥使用全过程服务、托管式服务、专业化服务,加快有机肥应用。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支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的服务企业(不含养殖企业)、合作社等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投入,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确保经济可行,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深入推动种养结合、用养结合、点面结合,重点在蔬菜、瓜果、药材、花椒、橄榄等经济作物和马铃薯、小麦、玉米(制种)等优质粮食作物上推广“有机肥生产企业收集处理还田”"规模养殖场集中统一腐熟还田”"小型养殖场简易快速腐熟还田”"分散养殖户各自腐熟还田”“沼气生产企业沼液管道还田”等五大粪肥还田机制。同时,各试点县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简便易行的粪肥还田机制。
(三)着力开展试验研究。要以抓点示范为抓手,加强行政推动,采取省市县上下联动、教学科研推广企业横向协作等方式共建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开展创新研究,筛选最佳最优的粪肥还田服务模式,形成本地化、高效化的绿色循环技术,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探索开展有机-无机配施、有机-无机最佳配比及肥料利用效率等试验,为农家肥科学合理施用提供依据,构建粪肥还田循环提质增效技术体系。同时,各试点县区要加大沼液、沼渣试验示范力度,促进“果(菜、粮)-沼-畜”循环技术模式的扩大应用。
(四)狠抓质量监管及效果监测评价。各试点县区要突出用肥安全,严把粪肥质量关,严格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要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粪肥质量抽检,重点检测粪肥中有机质含量、pH、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以及环境限量指标;同时,按照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中所列方法进行总养分含量检测,并建立数据库档案。要严格按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效果监测方案》,每种作物、每种模式至少布设3个监测点,每个县区监测点数20个以上,科学评价绿色种养循环、粪肥施用在增产增收、提质增效、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为探索绿色种养循环模式提供数据支撑。
(五)打造优质示范基地。各试点县区要结合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打造优质“甘味”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集成组装技术模式,创新组织方式,强化对接合作,提高科技水平,树立示范样板,建立一批有示范、有品牌、有名头的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基地,用健康的土壤和绿色的生产方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每县区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1万亩,每个模式要建立1个千亩试验区,鼓励示范区内腐熟、转运、还田施用等环节全程机械化。
五、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县补助资金1000万元。按省上相关规定,试点补助资金主要对粪肥还田重点环节和生物有机肥、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服务等予以补助。其中,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用等服务环节的补助资金占每县资金总额的82%左右,亩均补助资金量可根据粪肥来源成本、转运距离、还田方式等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区分补助;要根据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合理测算各环节补助标准,依据专业化服务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服务量予以奖补,补助比例不超过本县区粪肥收集处理转用施用总成本的30%;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可依据还田面积按亩均标准打包奖补。资金补助对象不包括养殖企业,不得用于补助养殖主体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粪肥还田利用机械不在补助范围,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应补尽补。模式创新、检验监测、田间试验、技术指导等资金不超过每县资金总额8%;生物有机肥补助资金不超过每县资金总额10%,并要严格按照技术参数进行招标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