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县委对市级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负责制定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2、参与部门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3、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部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负责指导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理论学习和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
5、负责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6、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
书记的职务任免(县管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同意后审批);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7、领导县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
8、负责调整和理顺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9、负责指导下一级机关党(工)委的党务工作。
10、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县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讨论研究这些组织的重要工作,支持其依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我单位行政编制6人,行政编制6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有职工6人,其中正式职工6人。内设办公室、会议室、组织建设股、宣教督查股4个职能股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65.0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65.0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65.58万元减少0.57万元,减少0.87%,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机关党建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实际支出65.0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1元,较2020年决算数63.9万元减少0.49万元,减少0.77%,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项目经费减少。农林水支出1.6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6万元无变化。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41元,较2020年决算数38.44万元增加0.97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人员工资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19.3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17.84万元增加1.51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公经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万元,较2019年决算1.6万元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01万元,与上年65.58万元相比减少0.57万元,减少0.8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5.01万元,与上年65.58万元相比减少0.57万元,减少0.87%;完成年初预算53.01万元的123.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53.01万元的1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含追加财政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遗嘱生活补助和60年代精退人员补助,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退休人员等,不涉及该项支出。
3.农林水支出1.6万元。
4.其他支出0.15万元,为公务员事务支出,主要用于优秀公务员奖励。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1.6万元,公务员事务支出0.15万元。
1.人员经费4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 无“三公经费”支出,单位不涉及该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运行维护费0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支出19.35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0辆,价值0元;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固定资产总计5305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1)第四批下达全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业务经费5万元,(2)第四批下达机关工委工作经费5万元,(3) 第四批下达全县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工作经费3万元。效果目标大于80%,预算资金到位情况,足额到位。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规范性合规,项目质量可控性可控。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中共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中共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1年全县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培训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4:2021年全县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业务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中共武山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