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全县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提供各类党务政策咨询服务,为机关党员提供帮困救助、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发放党内有关文件,理论书籍、学习资料;分类建立机关党组织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信息台账,开展党内关爱;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党员志愿活动;对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工作者和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山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我单位现有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6人均为正式职工,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1人,一般人员4人。
二、武山县机关党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89.7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9.77万元,为县包干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63.15万元增加26.62万元,增长42.15%,主要原因工资增资和人员变动。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机关党建服务中心支出为89.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6.77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50.17万元增加36.60万元,增长7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增资。
项目支出3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3万元增加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机关党建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77万元,与上年63.15万元相比增加26.62万元,增加4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77万元,与上年63.15万元相比增加26.62万元,增长42.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就按党建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31万元,与上年63.62万元相比增加9.69万元,增长15.23%;完成年初预算46.02万元的1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46.02万元的1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6万元。
3.农林水支出1.6万元。
4.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党建服务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万元;农林水支出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1.人员经费7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与 2020年4.2万元持平。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机关党建服务中心2021年资金使用规范,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