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创业创新、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二)工商联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条 在县委领导下参与全县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
(二)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四)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三)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四)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考察培训,帮助民营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创立品牌意识,提高企业和产品知名度。
(五) 组织会员参加和举办各种对内对外的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
(六)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第四条 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考核,加强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第五条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 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七条 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第八条 承办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山县工商业联合会为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为5个,工作人员10名,包括正科级领导2名(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副科级领导1名(秘书长),退休干部1名。隶属县委管理,内设机构为经济联络股和综合股两个股室。
二、工商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45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5.32万元,为县包干经费及省、市专项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79.55万元增加/减少34.23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工商联支出为1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2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98.05万元增加47.27万元,增长48.21%,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3名的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5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81.05万元减少76.0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减少。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其他扶贫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工商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32万元,与上年179.55万元相比减少34.23元,下降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32万元,与上年179.55万元相比减少34.23万元,下降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工商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62万元,与上年97.93万元相比增加45.69万元,增长46.66%;完成年初预算74.95万元的19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年终奖金、取暖补贴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完成年初预算74.95万元的1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3名的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32万元。
3.农林水支出1.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0.105万元。
5、组织事务0.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商联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32万元;农林水支出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05万元。
1.人员经费11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5.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19万元,决算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工商联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工商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新购置车辆。
2021年工商联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19万元,较上年0.19万元持平。同时,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减少陪同人数,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因此,接待费未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批次,接待人次5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比 2020年4.62万元增加4.56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民盟换届支出4万元,单位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工商联业务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商联业务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优)。
我单位能够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科学管理水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2021年所有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全部列入了绩效自评范围,财政改革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不断提升,大幅提高了政策实施效果,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