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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3-00270 来源: 时间:2023-08-01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一、评选范围:

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研究单位第一线的教师和教育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忠诚教育,热爱学生,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当地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骨干、示范和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年龄男60周岁(含60)、女55周岁(含55)以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按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业绩条件

1.教学效果。教学成绩突出,学科教学水平处于全县领先地位。

2.业务能力。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率,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欢迎。近五年获得过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1次(市级二等奖以上一次),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教研教改活动中获得优秀辅导教师、优秀学员、优秀示范课奖。

3.教学研究。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或近五年来,在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县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在相应学科教学研究会议上交流并获奖者)。

4.学生辅导。 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以来,所带班级学生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尽职尽责,做好学生辅导工作,所带班级和少先队工作获县级以上集体奖励,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奖励;或在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艺术等级考试、学科竞赛中,所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励1人以上,获乡(校)级奖励2人以上。

5.学科骨干。被评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同时具备乡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6.综合荣誉。获得过县委、县政府或市、县教育部门以上个人奖励1次,或获得乡镇党委、政府或学校先进个人奖励2次以上,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工作努力,开拓进取,能够保持先进本色,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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