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在武山县公立和私立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和教育行政管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管理科学,服务单位在本地区具有示范性;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业绩突出,为师生和社会称赞;年龄男55周岁(含55)、女50周岁(含50)以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应级别校长岗位证书,具备校长任职资格;在管理或后勤服务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业绩条件
1.政治思想。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理论水平高,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
2.敬业履职。服从组织领导,敬业爱岗,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工作踏实认真,能克服家庭和自身的各种困难,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以集体利益为重,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为广大师生和同仁一致认可。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积极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困难学生,热心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有真实感人的事迹。
4.关心教师。关注年轻教师成长进步,关心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积极为教师学习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竭诚为教职工服务。热心帮助家庭困难教师,为教师排忧解难,甘做广大教师的良师益友和贴心人,深受广大教职工的尊敬和爱戴。
5.工作业绩。工作吃苦耐劳,扎实认真,在岗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工作失误。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服务学校、教师、学生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学校师生一致好评,师生、家长测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6.综合荣誉。近五年来曾受到过乡(校)级及以上个人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