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发〔2023〕50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天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对《武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武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施;将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和机构改革情况,结合全县实际,新增、取消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
另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武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得随意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接收市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做好本级实施的基础上,指导各乡镇进一步细化完善,按照“四级46同”要求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和办事指南编制,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要不断强化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武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