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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 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wsbgs/2024-00890 来源: 时间:2024-07-10  作者: 【字体:  【下载Word】 【下载PDF】
 

武政办发〔2024〕29号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

《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24〕31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4〕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改革创新全县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构建以健康为中心、医防相融合的县乡村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着力推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形成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努力让广大群众就近享有优质公平、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到2024年底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监测评价紧密型标准,县域就诊率达到75%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55%以上;到2025年底取得明显进展,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到2026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规范高效的县域医共体

1.积极组建县域医共体管理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医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县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章程审定、投入保障、项目实施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议事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决策流程和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县域医共体建设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县卫健局承担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县域医共体管理和考核。

2.科学设置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根据全县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医疗资源、群众就诊习惯等情况,组建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总医院。其中,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医院由县人民医院牵头,马力、滩歌、鸳鸯、桦林、高楼、山丹、龙台、榆盘、城关等9个乡镇卫生院和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医院由县中医医院牵头,四门、温泉、杨河、咀头、沿安等5个乡镇卫生院组成。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机构名称和法人资格。根据自愿原则,以业务同质化管理和加强乡村服务为重点,可引导和吸纳民营医院加入县域医共体。

3.健全完善县域医共体内部决策机制。制定县域医共体工作章程,建立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成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由县卫健局提名,吸纳一定比例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参与管理,并不断优化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结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

4.创新优化县域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依托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医保管理、医疗质控、公共卫生和信息化等管理中心,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品、信息系统、后勤服务等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内人员按需设岗、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所需,防止卫生人才虹吸。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落实内部审计管理,合理控制运行成本。加强县域医共体内药品耗材管理,统一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结算与监管。县卫健局要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指导监督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和服务效率。

5.严格规范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下沉,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管理清单,定期组织开展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县域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县域医共体建立内部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合理确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分配标准,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二)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1.推动医疗资源服务下沉。加强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帮扶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向乡镇卫生院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帮助解决基层问题,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在基层成员单位设置专家门诊、联合病房,打造特色科室,给予乡镇基层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方面的驻守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和流程。

2.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县域医共体内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建立完善县域医学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医学中心运行和利益分配机制,与基层成员单位互联互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现“乡检查、县诊断、乡治疗”服务。根据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加强县乡联动,提升县域临床服务能力。设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从药品采购、供应、储存、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县域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短缺药品、应急药品的储备调剂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县域医共体内临床用药。畅通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推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统一县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教学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

3.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县级医院诊疗科目,重点提升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以及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和感染性疾病等专科疾病防治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县级医院通过与省内三级医院签订专科(技术)联盟协议、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等方式,开展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远程协同等医疗活动,持续推动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4.夯实乡镇医疗服务基础。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与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推动内科、儿科、妇科、眼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科等科室建设。在所有基层医疗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外科服务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普遍开展常规手术,24小时开展急诊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报告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监测,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支持成员单位打造特色优质科室,拓展服务功能,建成一批就医环境好、医技能力强、综合服务水平高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

5.提升医疗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强化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作用,提升急危重症、重大传染病识别和救治能力。做好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健全完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提升县域重大疫情应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6.优化分级诊疗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基层首诊“家门口即享”医疗服务行动,统筹县域医共体技术力量和服务资源,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选派主治医师等专家在成员单位门诊开展服务,全面提升基层首诊能力,推动县级277种、乡级85种、村级15+N种常见病在县乡医疗机构诊治。在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确因病情需要使用医保目录限定上级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由上级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医师开具处方后使用,纳入医保报销。健全完善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制度和流程,将上转、下返患者数量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县域医共体内相互转诊,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只按首次住院的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一次。县域医共体内落实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加大资金、专家、绩效政策向基层成员单位倾斜力度,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

7.搭建医防融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医共体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资源共享、医防协同等工作机制,通过在县域医共体设立公共卫生专员、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派驻联络员等方式参与县域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构建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管理为一体的医防融合服务链条。强化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各类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服务意识,把预防融入临床诊治全过程。建立健全以健康状况改善为导向的医防融合服务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规范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机有效衔接。

8.增强中医便民服务实效。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医共体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的龙头作用,指导帮助成员单位开展旗舰中医馆建设,大力提升中医药在治疗、康复、护理、急诊、院感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

9.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效。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稳步提升签约服务覆盖率。县域内县乡村三级签约医生与签约居民建立微信健康咨询群,互留联系方式,落实乡村级家庭医生首诊制度,对确需转诊的签约居民,及时联系县级家庭医生转诊,乡村级家庭医生跟踪上转医院治疗过程,做好下转接续性服务。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要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资源优先保障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应成立全科医学科,加大全科医生培训力度,组织临床医师特别是全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全面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

(三)强化政策支持,助推县域医共体建设长效发展

1.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政府主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进行安排;人员报酬和业务经费等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解决。按规定落实县域医共体内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原渠道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由县域医共体结合资金性质和用途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支持。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县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适当倾斜。

2.优化人事编制管理。赋予县域医共体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在县域医共体内,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可以统筹安排使用,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优先保证基层成员单位用人需求。县域医共体内基层成员单位专业人员所占编制不低于编制总额的90%。将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到40%,乡镇卫生院“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专岗专用,按同级岗位总量的15%控制。加大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的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纳入县域医共体职称评聘。

3.健全薪酬分配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符合县域医共体发展、有利于人才资源下沉的薪酬制度,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根据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结余部分,合理增加人员薪酬总量。建立医务人员下沉补偿激励机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单位流动。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提高乡村机构全科医师工资水平。鼓励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社会保障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根据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不少于6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由乡村医生承担,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相应补助。

4.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已建成的县域医共体落实医保“统一协议、统一预算、统一结算”管理,全面落实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立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责任共担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医保考核机制,加强对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留用资金可作为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拓展病种执行DRG付费政策下的同城同病同价的医保支付政策。强化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探索创新基金运行预警监测机制。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

5.加强医疗保障协同。在实施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进行适当倾斜,促进分级诊疗。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指导价围绕统一基准浮动执行,逐步实现县域同城同价。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根据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进行调整优化。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衔接,确保县域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6.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对接和利用现有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信息系统,搭建县域医共体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采购使用等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业务同质化,检查检验结果、医师处方、诊疗计划等信息共享,方便上下级医生查询。发挥数据在资源调配、业务管理、质量评价、财务分析、绩效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实现医疗质量、病种结构、药品保障、耗材使用和医疗费用动态分析和常态监管。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并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建设的重要内容,涉及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形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监测评价。坚持强县域、强基层导向,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的发展要求,以县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药品质量安全、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为核心指标,每年开展县域医共体监测评价并排名通报。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域医共体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坚持日常调度、专项督查与考评相结合,加强指导、督查和通报,认真分析研判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围绕各自职责职能,细化考核内容,跟踪督查落实,高效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多形式、多渠道正面宣传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进展成效,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附件:

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专班:

组 长:李 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立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文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谢 军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成 员:孙 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王 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向红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魏成功 县人社局副局长

宋应全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宋丽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天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雷 亦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疾控局局长

王元红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焦纪刚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兔军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马明君 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薛赵林 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周子权 县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王立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全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解散。


相关链接:《武山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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