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武山县加强煤炭市场及煤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武山县加强煤炭市场及煤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及煤炭质量管控各项工作,严格控制劣质煤炭在我县辖区内销售和使用,切实改善大气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市有关规范煤炭市场经营和质量管控工作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经营、统一配送、分类指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煤炭经营市场及质量管控监管体系,建立部门联动、企业落实、社会参与的煤炭质量管控长效机制。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和煤炭经销企业经营行为,支持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和配套产业,建设完善一级煤炭销售市场相关配套设施,建成洁净型煤生产线,优化完善二级煤炭销售网点建设,促进我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做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法查处无证或违规经营销售行为,严格落实堆煤场所封闭式管理等环保措施,大力整治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脏乱差问题,坚决杜绝煤烟粉尘污染,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构建优质煤炭配送体系。坚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集中经营、定点配送、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规范煤炭市场配送体系,一级煤炭配送市场作为定点配送机构,加快实施优质煤、洁净型煤替代工程。工信部门负责对一级煤炭配送市场及二级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督促一、二级市场规范化经营、销售优质达标煤炭,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台账。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组建县乡两级煤炭管控联合工作专组,对全县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摊点,对违规私设的摊点及时清理取缔。(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武山分局,各乡镇政府)
(二)加强煤炭配送市场和销售网点监管。督促一、二级煤炭市场严格落实储煤管护措施,所有煤堆进行覆盖防尘,煤炭筛选机械安装防尘罩和喷淋设施;严格煤质管控流程,杜绝硫、灰分超标煤炭商品流通;督促二级销售网点经营一级配送市场提供的优质煤炭;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二级销售网点严格按照防扬尘、防遗撒、防渗漏“三防”要求,全面落实堆煤场所污染防治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炭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实现每批次煤炭都有质检报告,杜绝劣质煤购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三)开展煤炭经营市场清理整治。全面对辖区内煤炭经营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对未经登记注册、告知性备案、无环保设施、无储煤场地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无用地审批手续的煤炭经营户,要督促经营业主全部拆除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对证照齐全、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经营户纳入二级销售网点管理,并督促限期搬入规划经营场地规范经营;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煤质不达标的,无证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取缔,同时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内容不真实、未按规定递交年度报告或报告内容不真实、不配合监管检查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散煤用户数和年用煤量的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散煤用户数、使用散煤种类、种类用量、用煤总量等“四个摸清”,建立统计台账并报县工信局汇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入境燃煤质量检查检验。加强从源头把控,确保进入全县煤炭市场煤质符合标准。在重点路口设立检查站,全天候对入境的运煤车进行检查,确保进入县内的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优质煤炭交易市场的专业派单、煤质检验报告、提煤单、计量票据等运送手续,并采取遮盖和车辆清洗设施,对不具备运送条件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对运输不符合控制性标准煤炭的车辆予以劝返;运输非达标煤炭及超限超载、私自改装等进入境内的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处罚,线下做统计登记,同步线上进行信息数据处理,并纳入失信运输企业名单;加大煤质抽检力度,对辖区内所有燃煤质量开展全覆盖检验,对达不到销售标准的燃煤按程序严肃处理,企事业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燃煤的移交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
(五)加大煤炭市场保障力度。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阻扰、抗拒煤炭市场整治工作的行为,对暴力抗法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财政部门做好对煤炭市场监管、燃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交警、执法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炭市场及质量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加强煤炭市场及质量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煤炭专项管控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解决管控过程中遇到的执法车辆、工作经费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和社区的主体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区域监管全覆盖,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日常监督到位,确保管控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煤炭经营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引导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做好区域内达标煤炭的供应保障工作,鼓励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确保标准煤炭实现有效供给。
(三)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管控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管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管控工作积极顺利开展。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定期检查与突出巡查相结合,进行拉网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确保管控工作取得实效。各检查站要严格执行查堵劝返工作,做好记录,进行拍照登记,对没有依法进行查堵劝返的,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放任不管的,台账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武山县加强煤炭市场及煤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武山县加强煤炭市场及煤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刘晓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文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立瑞 县工信局局长
王立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东明 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局长
成 员:李树茂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忠义 县财政局副局长
包 昱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付喜成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代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元红 市生态环境局武山分局副局长
宋 涛 县执法局副局长
杜维卫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董文刚 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牛泽平 洛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陶耀武 马力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韩炜东 滩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康彦明 四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康应全 鸳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高健康 山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想荣 温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邓晓东 桦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康小增 榆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柴小明 杨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 斌 高楼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魏爱平 龙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 力 咀头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汪晓龙 沿安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由孟立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立明、王东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通知。
相关链接:《武山县加强煤炭市场及煤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http://www.wushan.gov.cn/info/17032/146339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