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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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
武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的报告(正文)
2023.04.20 -
武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人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
2023.04.14 -
武山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及范围(一)认定教师...
2023.04.14 -
不动产权证明作废公告
因权利人名下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证明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结束后,按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另...
2023.04.13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该笔遗失补证业务缺少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刊发权利人遗失申明的环节,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对已补发的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序号 已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2023.04.11 -
关于在天水市及所属县区开展省级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3.04.06 -
武政办发〔2023〕10号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有关单位:《新增城区中小学学位及幼儿园园位实施方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及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硬化村组巷道及配套排水...
2023.03.31 -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权利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证书公告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在公告结束后,按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武山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补...
2023.03.29 -
2023年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附件:202303290910474022.pdf
2023.03.29 -
“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专栏上线公告
“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是汇聚企业信息、了解企业愿望、反映企业诉求,通过督办、转办解决企业反映问题的全省统一服务平台。该系统拟定于2023年4月1日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主...
2023.03.27



